標檢局制定紡織品安全規範

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天表示,已於8月制定公布CNS15290「紡織品安全規範」國家標準。

標檢局指出,新制定公布的國家標準係參考歐盟(EN)標準、歐盟新化學品政策等,特別針對嬰幼兒用紡織品類、與皮膚直接接觸的紡織品類、與皮膚非直接接觸的紡織品類、室內裝飾用等紡織品類等範圍予以規範,以確保符合下列品質要求:

1.游離甲醛:嬰幼兒用紡織製品類20 ppm以下、與皮膚直接接觸紡織製品類75 ppm以下、與皮膚非直接接觸之紡織品類及室內裝飾用等紡織製品類300 ppm以下。

2.禁用之偶氮染料(azocolourants):含量不得高於30 ppm。

3.鎘(cadmium):紡織品及衣服不得使用鍍鎘配件。

4.鉛 (lead):12歲以下兒童用紡織品含鉛量,不得超過產品表面塗料中所含非揮發性成分重量之90 ppm。

5.物理性安全要求:針對12歲以下兒童服裝上之繩帶及拉帶,包括紡織或非紡織材質繩帶、鏈條、緞帶或織帶安全有總體要求,同時對幼童及兒童,其衣服分成連頸帽及頸部位、胸部及腰部、臀以下部位、背面部位、袖子、其他部位等區域予以規範。

6.有機錫:不得檢出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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