抽檢蠶絲羊毛被 7件標示唬爛

  • 2010-02-07
  • 中國時報
  • 唐鎮宇、江佩君/台北報導
 

     消基會抽檢市售十件蠶絲被、十件羊毛被發現,有七件標示百分百蠶絲或羊毛,真實含量卻遠低於此,其中有一件實際含量更只有廿五%。消基會呼籲,價高者不一定最好,民眾購買前最好檢查仔細被胎深層,以免花大錢卻買到劣質品。

     消基會與標檢局到全省各大賣場、百貨公司與寢具專賣店抽檢市售羊毛被與蠶絲被,結果發現有七件產品標示含量與實際落差甚大,最誇張的「昭元蠶絲被」,標示「一○○%純長纖維蠶絲被」,實際只有廿五.四%;台灣生產的「GLORY蠶絲被」標示「一○○%Silk」,裡頭卻只有六十.六%蠶絲含量,售價將近四千元。

     大潤發販售的Victoria美麗諾小羊毛被,標示百分之百澳洲小羊毛,但實際檢驗卻僅有百分之七十八點八。大潤發公關經理何默真表示,目前已先將產品下架,但根據業者二月一日提供的檢驗報告,其羊毛成分達百分之九九點四,將委託第三公證單位抽驗,再後續評估是否重新上架販售,消費者可憑發票及送貨單退換貨。

     愛買被抽驗出佐霖蠶絲被未標示填充物蠶絲及聚酯纖維成分百分比,另一款JOY蠶絲被標示彈力纖維百分之八十,實際成分卻為百分之七七點八的聚酯纖維。愛買公關經理曾雅玲指出,這兩款蠶絲被已無在賣場販售,過去曾購買的消費者也可來賣場辦理退換貨。

     另被檢出實際成分低於標示成分的蠶絲被品牌包括GLORY、昭元,當中昭元蠶絲被曾在台中中友百貨設有臨時櫃,但中友表示,昭元被驗出成分不符的是夏被,當時賣場並無販售。

    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表示,內容物與標示落差如此大,已經不是「誤差」就可以交代,業者應退貨還錢外,主管機關應限期改正,借期不改正者可依法開罰三到卅萬元;標檢局副局長莊素琴則表示,已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發文要求業者改正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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